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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所以能这样跟严苛到变态的自我要求是分不开的。比方说他刚空降到刑侦支队当一把手的那段时间,某次亲自带人去外地侦办一起紧急重案,来回连续奔波三天四夜,所有人都只能在一路飞飙的警车上轮番小憩,回到南城分局后十几个累成狗的大小伙子在办公室里横七竖八躺了满地的尸。直到下午大家纷纷饿醒的时候,才发现步支队长竟然完全没睡他冲完澡、刮了胡子、写完案情报告、整理好卷宗、甚至还上跑步机健身了俩小时,现在已经带着案情材料出门上检察院去了。
从那件事后大家就对这位新一把手肃然起敬,因为觉得他根本不是人。
“没什么,”步重华把副支队上下打量一圈,淡淡道:“准备下跟我上看守所提三二九劫案主犯嫌疑人。”
廖刚立马夹着菊花应了,把偷溜出去买早饭的心思扔到了九霄云外。
“还有。”突然步重华又回过头。
廖刚:“?”
“你裤子拉链没拉。”
廖刚老脸一红,蹭地一扯拉链,差点夹到蛋。
步重华面无表情转身回审讯室,那张英俊的脸上完全看不出丝毫熬夜的痕迹,白衬衣下精悍的肌肉线条若隐若现,深蓝色警裤穿在他那两条长腿上,就像是刚从T台秀场上下来,在众人恭送起驾的目光中把办公室门往外一推
哗啦!
大门外,拎着包子迎面走来的吴雩猝不及防,豆浆脱手而出。
紧接着步重华就被迎面而来的白色不明液体泼了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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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只混迹在城市里的流浪狗,奇乐深知生存之道无非两点。 第一,能卖萌讨食,在人类面前做好一只随时能摊肚皮的友好小狗狗。 第二,能逞凶斗狠,面对同类的时候,毫不犹豫直接干翻对方。 它凭借着这两点在这个城市混的风生水起,将自己养的油光水滑,小日子过得十分潇洒快活。 直到有一天,一辆警车停在了老街巷口处,领头人打开了车门,一头比它身量高出许多的狼青犬一跃而下。 这头狼青高大威猛,带着特警犬类的配套措施,一身武装,戴着铁质的防咬套。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它的嘴套解开,露出了尖利的獠牙,一声令下,身形如离弦的箭般骤然射出,消失在了视野里。 奇乐第一次感觉到狗和狗之间是不一样的。 * “洛九!”训导员一声令下,警犬洛九立刻蹲坐好,目光十分坚定地看着前方。 但很快,它的目光就落在了墙角缝隙里的一个同类身上。 那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它,一双狗眼里透着一丝算计,看着不太像是什么好狗。 洛九被盯得烦了,不耐烦地低吼警告对方一声。 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害怕到逃跑,反倒是更有兴致地竖起了两只耳朵,挑衅着洛九。 洛九下意识地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训练结束后的洛九第一时间走到了对方身后,这条流浪狗尚未察觉到危险来临,它猛地一口叼住了对方的后脖颈,这条流浪狗立刻挣扎起来:“撒嘴!谁这么缺德叼我后脖颈!” …… 奇乐觉得自己应该总结一下保命要素第三条:当你干不翻对方的时候,大概率会被对方干翻。 不得不承认,它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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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各种各样麻烦、困境、困惑、险境时,他努力奋斗,积极进取,一步一步转危为机,当实现自己人生理想时,他又将何去何从?(这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可能不会太精彩,但融合了自己的一些主观想法,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或批评!特此申明:本书内容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