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队伍三人中凌清宵是实力派,洛晗是后台咖,唯有叶梓楠什么都不太沾的样子。叶梓楠嘴唇张了张,最后只能不服气地辩驳:“我只是懒得用功而已。如果我像凌清宵一样勤勉,我早就成上仙了。”
“这话我就不爱听了。”洛晗最烦这种“我很聪明只是懒得努力”之类的言论,当即说道,“能努力到什么程度本来就是才能的一部分。凌清宵年纪只有你的百分之一,修为就已经和你齐平,实际战斗力还要远远高于你。你看看人家,你看看你!”
叶梓楠用力反驳:“我只是懒得努力而已!他一天到晚都在修炼,而我不想当只知道修炼的呆子,如果我有他这个修炼时长,我早就飞升了。”
“呵。”洛晗笑了一声,温柔地看着他,“你以为你不成功,只是因为不努力吗?”
叶梓楠愣住了。
“醒醒吧,不努力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更何况,你只是用不努力当借口罢了。还美名其曰不想当只知道修炼的呆子,事实上,你即使达到凌清宵那样的修炼时长,你也追不上他。”
叶梓楠脆弱的鸟心又受到重创。他原来觉得凌清宵是个魔鬼,现在看来洛晗才是真正的魔鬼。
叶梓楠捧着心陷入自闭。洛晗和叶梓楠说话的功夫,雪妖轰然一声,四散到飞雪中。
这一次,它是真的化成雪粒,再也没法凝聚成型了。
洛晗惊喜地回过头:“你这就打赢了?”
凌清宵收回剑,淡淡“嗯”了一声。
洛晗用力拍了装死的叶梓楠一下,示意他起来干活。自从有了叶梓楠,队伍中所有粗活,都由叶梓楠包揽了。
比如打扫卫生,比如背东西,比如采药。
洛晗费力地扑腾到凌清宵身边:“你这就把雪妖解决了。太好了,极北之地已经搞定,接下来去西方。要是我们走得快一点,说不定今天就能走出极北之地,不用在冰天雪地里宿营了。”
洛晗走到一半,忽然本能感觉到后面传来一阵攻击。身后立刻竖起一道冰墙,为洛晗挡住了激射而来的雪粒。洛晗惊讶回头,看到叶梓楠那里也受到了攻击。
雪林里面走出来一队人,为首者喊道:“这株鹤灵兰是我们少主先看到的,你们夺宝,竟然夺到我们钟山凌家头上?”
洛晗看到那几个人的时候表情就变了,这时候对面也认出了凌清宵。凌重煜抬了抬手,冲在最前面喊话的小喽啰赶紧退下,凌重煜走到最前方,神色莫测地看着他们几人:“二弟?你们怎么在此处?”
凌重煜这次进碧云秘境就是为了鹤灵兰,他从家族的情报中得知,碧云秘境极北之地生长着一株鹤灵兰。
“哥,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废话,难不成你会喜欢上一条狗?” “你怎么不说我早恋?” “韩以诺我谢谢你,你这一把年纪了也好意思说早恋呐?有那姑娘的照片儿吗,给哥瞅一眼。” “我喜欢的人,不是女的。” “…………等会儿,你让我冷静一下。” “哥,我一直喜欢的人就是你。” “哦,我知……等一下!你说什么?…………来,韩以诺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TAG:伪兄弟,年下,略慢热 本文又名【我的弟弟不可能那么攻】【nobrother,nolife】【伪兄弟就要谈恋爱】等等。...
某某by木苏里小说全文番外_高天扬的小天某某by木苏里, 关注微信公众号“阅来读书”,等你来看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及出版图书,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某某》作者:木苏里...
【1V1HE】 平江四中有个传奇,高二开始一路逆袭最终踏进清华的校门。 后来有人问他,当初怎么就那么拼? 陈砚掐掉烟,思索了半天,然后轻飘飘地一笑,“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 不知道哪根筋搭错,才会为了为一个人拼尽全力。 * 陈砚追了湛柯四年,轰轰烈烈。 在一起两年,甜甜蜜蜜。 湛柯提分手的时候,他好像已经被磨平了所有喜怒,“湛柯,你最好永远别喜欢我。” 【排雷】 1.受聪明也妖,不单纯不善良。 2.前期受形婚。 3.关于“清华”的一切都靠想象,原因是作者考不上清华。 4.不BE不换攻不死人,三观努力正。作者超爱追妻火葬场,所以正文不甜。有日常向的番外。 5.写着玩,为了爽。 6.所有涉及职场/地点/学校的都架空。 7.全篇压抑,非火葬场爱好者慎入。 8.没有文笔,逻辑废,文案废,大写的five。 9.作者是话痨,介意请屏蔽作话。 10.凑个整儿。 【祝大家工作顺利,学业有成,顺风顺水,生活愉快,天天开心。】...
《六零清平纪》作者:天蓝宝蓝文案六零年可以说是建国以来最艰苦的年代,饿死病死的人一堆。买东西要票,粮票布票油票,出门坐车要证明。做为一个死前是享福一辈子的高寿老太君,穿越到这个饥荒年代,老太君表示亚历山大。尤其是,身边总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出没。内容标签:古穿今甜文传奇搜索关键字:主角:凤馨妍┃配角:凤家夫妇、孙建...
昆仑三山,云山掌门宋霁雪不顾仙门上下反对,娶了一位废灵脉的女子。 成亲第三年,地鬼之门开启,万妖出世,云山君下山营救濒死的徒弟,却从徒弟口中得知自己的妻子竟是祸乱人间的妖王之一。 宋霁雪并未动摇。 可越来越多的证据都指向他的夫人,让他再难无视。 直到众仙门封印地鬼之门,迎战万妖时,他亲眼看见自己那常年病弱的夫人现出原形,迸发滔天妖气,弹指间横扫金銮台众修者。 宋霁雪看着她横在自己脖颈的长剑,爱恨难分。 - 常瑶入人间报恩时遇见个清风霁月的小修者,这修者阴差阳错助她顺利报恩、又误以为她修道并教之术法,带她走过四方之巅,去过天涯海角,看过万古苦海,终于在某日,小修者问她是否愿意嫁给自己。 那时的云山君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常瑶知他喜欢“凡人”的温柔,善良,正直。 可妖是狡猾,阴狠,卑鄙。 当昆仑三山的掌门夫人能让她得到更多,于是常瑶答应了。 常瑶偶尔会想,眼前这个对她百般宠溺的男人知晓她的真面目时会是何种态度? 就连亲传徒弟临死之前亲口告密也不愿相信的宋霁雪,让常瑶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知晓这秘密时,她却有幸在迎战万妖时看见了。 不幸的是她在今日渡劫飞升,三千三百六十八道天劫大雷让她身陨金銮台。 但所有人都想不到,这只大妖有两条命。 十年后常瑶重塑肉身醒来,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人间陷入沉思:是该去看看我那十年不见的夫君还是再战一次天劫大雷呢?...
传闻,世间有一鼎,仙道充沛,可置身时空法则之外,逆天改命,冠绝诸天。传闻,世间有一鼎,魔意纵横,可颠倒天地乾坤秩序,掌控生死,镇压众生。传闻,世间有一鼎,日月同天,可助人以凡人之躯,塑造化之体,所向无敌。此鼎,名为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