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笔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
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
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9章 意外而出(第1页)

张羽被一直搂肥胖的僵尸,死死搂在怀里,四肢就像被钳子固定住了一样,丝毫不能动弹。呼吸都开始变得困难起来,却还是越来越紧,正当要失去意识的时候,一个娇小的身影,快速从门外冲了进来,飞起一脚,踹到僵尸的侧身,结果纹丝不动。

陆诗涵还直接被弹飞了出去,摔倒在地,等爬起来后,发现张羽已经昏迷了过去。焦急万分,这只僵尸体型太大,凭借自己的力量的根本没办法撼动其分毫,思绪在陆诗涵的脑海中飞速转动。等身形稍稍稳定,又是快速飞起一脚,直接踹到张羽身上,但愿能把张羽给踢出来。陆诗涵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力气,以自身全部力量加上自己体重的一脚,腰都变形了,也没能把张羽给踢出来。

唯一值得开心的是,把张羽给踹醒了,脸都变成了猪肝色,大口喘着气,满身大汗,就像水中刚刚捞起来一样,嘶声低吼道,“怎么,嫌我死的不够惨,亲自送我一程?我还真的谢谢你。”说完,身体就开始控制不住的剧烈咳嗽起来。

就在这时一束阳光,透过窗户,斜射而入,刚好照射到僵尸的身上,窗户有层旧玻璃,光线并不是很强烈,但是那只巨型僵尸已经开始不安躁动起来。陆诗涵见状,未做停留,直接冲向窗边,用力推开了窗户。道道阳光倾泻而下,瞬间洒满了僵尸全身。青烟骤起,僵尸周身就像烧烫的铁块泼上凉水般,丢了了张羽,就向后排角落阴影处躲去。

陆诗涵上前扶起张羽,跌跌撞撞冲出了出去,沐浴在阳光之下,随意的躺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刺眼的阳光直射双眼,却并不是很难受,更多的是重见光明喜悦,两人不由得哈哈大笑。很是缓了缓,张羽才点头道,“谢谢呀!”声音还是有点嘶哑。陆诗涵也是感觉非常有成就感,毕竟自己在关键时刻也是帮了大忙,客气笑着说,“不用谢,以后没事,好好练练厨艺,多做点好吃的,就当报答了。”

大难不死,看来以后还是要小心些,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阴沟里翻船了,昨日清理僵尸的时候,就开始有些害怕,客服后感觉挺简单,也是大意了。要不是刚好太阳升起,阳光照到了僵尸身上,张羽就真的交代了。既然僵尸如此惧怕强光,尽管商场天穹是玻璃巨顶,但是终究遮挡住了绝大部分阳光,商场内的僵尸只是惧怕,还达不到消灭僵尸的作用,而且还有很多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暗角落可以躲藏,要想清除整个商场里僵尸,还是困难重重。

张羽想了很多,感觉休息的也差不多了,就坐了起来,对陆诗涵说,“你说我们做几只强光手电筒怎么样,看起来跟太阳光没什么区别,说不定能消灭僵尸?”陆诗涵思考片刻,说道,“可是太阳光和手电筒光本质上区别还是很大,阳光之所以能杀死僵尸,是因为太阳光具有净化之力。僵尸本质上就是人类感染了天魃病毒,身体被病毒所掌控,形成的特殊生物,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讲,就是太阳光中的紫外线能够灭杀僵尸病毒,从而达到灭杀僵尸的效果。而手电筒发出的光根本就没有紫外线,玻璃也能挡住紫外线,所以隔着玻璃,僵尸虽然还是很怕阳光,但是产生不了太大的威胁,当阳光直接照射的时候,就是产生实实在在的伤害了。”对向来不爱听讲的张羽,如今却听的非常认真,毕竟不能再糊里糊涂下去了,要不是用心记住,可不是挂科那么简单,而是真的会挂掉。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生怕转瞬间又忘记了,张羽连忙说,“我们厨房有紫外线消毒灯,百分百纯紫外线呀,这下那群僵尸无所遁形了,哼,我首先就要消灭这个屋子里那只僵尸,等我,我这就下去拿。”说罢,张羽指了指变压室的方向,这就要下楼去拿紫外线灯。陆诗涵也是无语,怎么就是改不了鲁莽冲动的毛病,也不想独自留在这楼顶之上,就叫住了张羽一起下楼。

到了楼下,发现消防门已经关上了,张羽回头看了看陆诗涵,陆诗涵也是看着张羽,记得好像使用椅子挡住的呀,还是门缝直接,要是不推开椅子,门是不可能自动合上的,难不成是风吹的,不应该呀,别说没有风,就算是有风,向里面吹,椅子只会越夹越紧,只有向外吹,但是这外面也没有椅子呀。难不成就是走错了方向,再三确认,就是这个门,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就是有僵尸藏在了楼梯间,当两人去了顶楼,僵尸进入,把椅子给推了进去,没有东西挡住消防门就此闭合了。商场的消防门,设计的很合理,只能出,不能进,出去的话,只需要按住金属横杠,用力一推就开了。只要门是闭合的,从门外就再也进不去了。

没办法,两个人不能就在门口干等着,里面的僵尸也不可能给两人开门,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对了,既然从上面是进不去了,那就只有从楼下进的试试了,就不信那么倒霉,每层的消防门都是关着,总有那么几个不好好上班,偷偷躲在消防通道里混工资的好人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张羽告诉了陆诗涵自己的想法,也没有其他办法了,只能同意,一层层的进行查看,出来的太匆忙,以为就是检查电阀室,没想到会发生什么意外,就什么也没有带,就随身拿了柄小锤子,砸锁用的,被僵尸抓住后,也不知道掉到了什么地方。可惜了,要是把头盔戴上,这安全感,就不用说了。打开了侧边的消火栓箱,打算找些趁手的工具,竟然找出来一柄斧子,有些沉,但是非常趁手。

张羽把小姑娘护在身后,慢慢向楼下走去,楼道有些暗,但是每层拐角处有个小窗户,不仅小,还非常的高,要不是现在外面艳阳高照,刚好有几缕光线照射进来,估计就这样僵尸受不了阳光,有听到声音,自然而然的就走进了商场。要不然这楼梯间是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真是住僵尸的好地方呀,又不是不幸又是幸运。

两人贴着墙,小心翼翼下着楼,五楼消防门关着,庆幸的是没遇到僵尸。不过又找出了一柄斧子,陆诗涵拿着感觉非常的吃力,无法尽情使用,为了以防万一,还是随身携带着。用力推了推门,不存在侥幸,关的死死的。就开始下四楼,刚刚下到拐角处,发现有只僵尸背朝外,紧紧的贴着墙角。张羽做出噤声的手势,举起斧子,喊了声,等回头,确定是僵尸后,直接劈了下去,后撤几步,僵尸直接倒地,脑浆跟水一样,流淌满地。两人也是第一次见,这种情况,特别的震惊,难怪笨的人都会被说成脑子进水,这脑子里都是水,能聪明到哪儿去。除了有些恶心,害怕早就忘了,张羽甚至还用斧子去挑了挑僵尸的脑壳,低声骂了句,怎么这么空呀,怎么都没有内丹或者晶核什么的。陆诗涵拉着他就开始下楼,边走边说,看你脑子应该也都是水,还内丹晶核,做梦吗?这是病毒吞噬了大脑,还以为修仙升级打怪呢?两人争执着就来到了四楼,结果门也是关着。

三楼还是关着,二楼竟然也是关着,张羽下来一路已经劈开了四五只僵尸的脑袋,越往楼下僵尸越多,站在二楼拐角处,张羽恨恨用力猛然劈向消防门,也不知道什么材质,只听到一声闷响,留了个浅浅得斧痕,手还滑了下,还差点砍到自己。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这才暗道侥幸,以后定要收敛脾气。就在这时,门内又响起了砰砰砰的撞门声,应该是刚刚劈门动静太大,引来了僵尸,关键也不知道有多少只,守在这里也没用,就算僵尸不小心撞开了门栓,打开了门,两人也很难冲杀进去。

没办法,只好下到一楼,又在通道里劈杀了几只僵尸,可没想到一楼的消防门也是关着的,张羽稍稍的上前,还是不敢去推门,因为一楼的僵尸有点太多了,万一推开了,几十只僵尸蜂拥而入,两人只能横死当场。一楼的消防通道是条长长的走廊,两头都有消防门,这头是进入商场的,那头就是出商场的。

不能就这样出去吧,不然就很难进来了,张羽鼓足勇气,用力去推门,就算有很多僵尸,那也只能拼了。好吧,门关的很牢固,张羽这才想起,商场每天早上只会留下一个员工通道,其他门要么是锁着,要么就是这种,只能出不能进的。

原路返回,门又打不开,也是浪费体力,在这楼梯间,没吃没喝,也不是什么长久之计。两人合计之后,决定先出商场看看情况,如果有可能,就从五号门的员工通道进入商场,那里是商场未营业前的唯一得出入口。

感觉陆诗涵也用不上斧子,就用来挡住了消防门。出来后,两人站在宽阔的广场上,恍如隔世,周围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马路之上也是冷冷清清,安静异常。也许,这就是末世该有的样子吧!

喜欢末世歪厨请大家收藏:()末世歪厨

热门小说推荐
雀食

雀食

灵荒世界,御兽为尊。小小凡雀,吞尽万灵。在处处皆是血与乱的年代,残废少年走出邪神庙。为亡妻遗愿,一人一雀一双剑,走遍灵荒,血战灵荒。面对御兽为尊的现实,他却甘心守着这世上最弱小的御兽,誓要凭手中剑为其杀出一方无尘的净土世界。温柔的人始终以他的方式爱着他所珍视的一切。然而他唯有借酒入梦,才能去见他最想见的人。酒与剑,......

大道朝天

大道朝天

做了人类想成仙,生在地上要上天——鲁迅。...

衔镜

衔镜

江挽被逐出了师门。前往参加宗门大选的路上,却意外招惹了一位危险的少年。江挽:“你会杀我吗?”“我不会杀你,起码现在不会。”好,那就是以后会了。从此,她开启了苟命日常,兢兢业业地帮助他隐瞒身份。……世人皆知,自千年前仙魔大战后,上古神器护心镜遗落三界,令天下众生趋之若鹜。谢无澜便是奔着江挽体内的护心镜而去。本来要杀了......

小爷只想苟活啊

小爷只想苟活啊

简介:郑旦又又又穿越了,开启了他倒霉又可怜的朝堂漂流记······小爷只想在大雍、朔国、陈国三国里苟到最后啊!穿越来,穿越去,主角只有一个宗旨:活一天是一天。保住狗命。当然,收几个老公,也是主角的爱好。主角有话说:等等~~我还收个屁啊?我在大雍变成了男的。啊啊啊!双男主·古风·言情·搞笑·朝堂权谋苟延残喘大赢家VS......

快穿之长宁的旅途

快穿之长宁的旅途

《快穿之长宁的旅途》作者:山间风声文案:(无CP+路人+远离剧情+穿书)剧情?可以参考一下;主角?跟我没啥关系;爱情?这个就算了吧!在不同的小世界中穿梭着,长宁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长长久久的活下去。PS:女主穿越之后性别不定,介意的小伙伴们慎入哦!第1章快穿者长宁(?本章基本介绍了一下长宁穿越的缘由和金手指,快穿从第二章开始哟?)“这就是...

换个人追

换个人追

宋时十分佛系的追了校草江牧一年,可最后还是被委婉的拒绝了。 强扭的瓜不甜。 他决定换个追求对象。 譬如,和他们交锋多次的邻校对手梁莫。 长得也很合他的心意。 * 梁莫在校园比赛里每次都能拿第一,但大多数时候他都不怎么开心。 因为邻校有个叫江牧的。 明明是第二名,但每次弄的比他还要排场。 直到有天比赛结束后。 那个总是给江牧送花的男生,一反常态地把花递向了自己。 男生眉眼温和向他祝贺。 梁莫眯了眯眼睛,在不远处江牧复杂的目光中,接过了那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