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你明明说过会腻的……”
戚应淮很不礼貌地直白盯着李兀,感觉牙根很痒,很馋的模样。
“一次怎么腻?再让我多玩几次,我说不定就腻了。”
戚应淮看着李兀有些羞耻的神情,耳朵都烧红一片了,烧得眼角眉梢一片春情,戚应淮觉得他明明喜欢得不行,却还在装。
戚应淮说:“那照片你以为删掉就行完事了吗?我还有备份的,还有你昨晚高潮的画面,你要看看吗?”
李兀心想难怪戚应淮会放心把手机都给他。
“你怎么这样,可我真的结婚了……”
李兀有些可怜巴巴地道:“我们这样是偷情,是不道德的。”
戚应淮看了一圈,这哪里有男人生活过的痕迹,想骗他也不想个好借口,而且李兀整天都装模作样,无趣又木讷,谁会看上他。
李兀要演他就配合他一下。
“我们不是偷情,我只是帮老师,老师昨天流那么多水了,你说要不是我发现了,不是都要流干了?”
说着弯着腰手指又完全插进去还未消肿的穴口。
李兀手臂撑着戚应淮的胸膛,空虚了很久的穴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李兀忍不住哼叫,心底渴望能被操得更深,可是他却将戚应淮越推越开。
“不行的,我们这样是不对的。”
戚应淮一下子就扑倒了李兀,喘息道:“难道你想让我把那照片给别人看吗?这样大家都知道李老师是个底下长着一口骚穴了,而且还跟自己学生上床。”
“李老师也不想因为勾引学生而丢掉工作吧。”
李兀的推拒的力度根本挡不住戚应淮,很快就被他拦腰抱进了卧室里。
戚应淮就是个不讲道理的流氓。
【诸子仙侠】冬至,苏尘用阴阳门秘术占卜,在洛邑城内[锁龙井]捕捞到一尾额生龙角的神秘幼金鳞......大稷仙朝,诸子众门,道、儒、墨、阴阳、兵、法、农,百舸争流,证道成圣!一段波澜壮阔的仙朝诸子史诗由此开启。...
「无异能+真实+科技」平行世界的地球上,人类族群的基因中藏着无数的致病遗传片段,当针对某一基因片段的病毒研发出来后,人被变成行尸走肉一样的怪物啃食同伴,只短短几天全球超过百分之90的人口便已感染。全球80亿人口只余几亿人苟延残喘,利用当前最先进的人体外骨骼技术进行战甲化发展,以星星之火,尝试拯救人类族群于灭绝之际…......
王小军深深地爱着他那性感风骚的妈妈,当然是他的这位妈妈,生得肤白貌美不说,奶子出奇的硕大,屁股也又肥又翘。走起猫步来,上半身波涛汹涌,下半身摇曳生姿,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又总爱斜斜看着别人,用烟视媚行来形容实在是再恰当不过。王小军的妈妈名叫王宝珍,说来上天是公平的,王宝珍在容貌身材上足称艳压群芳,却是位不怎么爱动脑子的主,上学考试就从没及格过。嗜睡懒散的坏习惯更是从小保持到大。她小学没毕业就辍学,流落社会后,凭着美艳的面孔和一身来者不拒的浪肉安身立命。大家猜对了,王宝珍从事着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她就是个做婊子的。...
《咸鱼成了万人迷》咸鱼成了万人迷目录全文阅读,主角是不知道蓝闻诏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包含结局、番外。?咸鱼成了万人迷作者:默厄一句话简介:我只想当个废物第一章薄柔睁眼发现自己在一个幽蓝的空间内!四周静悄悄的散发着静谧的蓝色淡光。她面前有棵粉色的小树!透明的枝丫上面结着一颗粉色糖果!小小的一颗散发着诱人香甜的味道!不断的引诱着她!又甜又香。身为吃货的薄柔向来不放过任何能吃的东西!所以她张嘴就把糖果吃进了...
晋20230227完结当前被收藏数:85731营养液数:169829文章积分:1,829,073,920文案:原名《恶霸家的小相公》我很喜欢555~许怀谦穿越到古代一个病秧子书生身上,爹娘刚过世,堂哥就把他以十两银子抵押给村里的恶霸哥儿做赘婿。当赘婿他没意见,有意见是:他反对包办婚姻!他拖着一步三喘的病体,想找恶霸哥儿说清楚,待还清债务,他就自请下堂。只是当他看到恶霸哥儿的第一眼,他突然觉得:包办婚姻好像也不是不可以。-陈烈酒去要账,抢了病秧子夫君回来。村里人都说他饥不择食,连个即将夭寿的病秧子也要。平生最不信命的陈烈酒,好食好药的喂着病秧子夫君,他就不信了,这样他还能短命?-后来许怀谦考上进士,官居一品,整整活了一百岁,留下无数文献,后世一众背吐了的学子,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是历史上那个体弱多病,动不动就在朝堂上咳血晕倒所有人都觉得命不长久的病弱首辅。-咳不死就往死里咳长命百岁病弱攻x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胆大心细豪爽受-阅读指南:架空、互宠、生子。病弱但就是不死攻。-封面授权:汀雨阁-二十捌内容标签:穿越时空种田文甜文成长主角:许怀谦、陈烈酒┃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入赘、科举、发家致富立意:人生就如同品酒,越品越有味。a强推奖章:许怀谦穿越古代一个没爹没娘还被大伯一家欺负的病秧子书生身上,好在有恶霸老婆把他抢回了家,好吃好喝地养着,还帮他打极品,才让他免于遭受病弱又孤苦无依的苦楚。为了能让恶霸有个好名声也是为了能让自己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有个安身立命之所,许怀谦不得不发奋科举,走上富家强国之路。本文行文流畅,轻松幽默,不管是许怀谦如水般对待家人和朋友的随和,还是陈烈酒如火般豪爽开朗的性格都是文中一大亮点,不错的亲情、友情、爱情、事业并进的种田文。...
夏时是十六岁那年遇见的祁佑 少年颓然高傲,自由散漫 长着张绝好皮囊,浑身散发着游戏人间的痞劲 喜欢他的女孩不计其数,可他向来兴致缺缺,不曾多看谁一眼 而她更不可能是他会喜欢的那一类 循规蹈矩,无聊无趣 他们本不该有任何交集,直至她发现了他的秘密 * 学校里任何人提起夏时都是,“那个长得特漂亮的好学生” 而提起祁佑便是野蛮生长的肆意少年 任谁看他们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可就是这样的两人被撞见在楼梯间里相拥 一向高傲的少年把头埋在女孩侧颈,声音微不可见:夏时,你喜欢我好不好? * 夏时生命里最黑暗的那段日子是因为佑白的歌才得以支撑下去 当她认出学校那个银发少年就是自己偶像后便不动声色的靠近 他帮她走出黑暗,她也想拉他出泥潭 她的喜欢既克制又清醒,自始至终想做的便是让自己的太阳重回耀眼的地方 可未曾想,他会深陷 * 夏日热烈,樱花树叶被风吹落一地 在没人看到的树下,靠着一银发少年 他右手指间夹了跟烟,没吸,就是任由烟蒂燃烧 而抬起的左手,搂着一穿校服的女孩 女孩整个身体都在他怀里,头微微仰起,睁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他 对视没几秒,他就耐不住低下了头 * 都说骄阳似火,他却比夏日更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