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笔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仙魔情动山河乱 第16节(第2页)

它在若璃和焱尘的身前缓缓旋转,宛如一个蕴含着宇宙初始奥秘的漩涡,每一丝力量的流动都像是在诉说着天地初开时的混沌与无序。

焱尘深吸一口气,他知道接下来的每一步都将是如履薄冰。双手迅速结印,魔功运转到极致,黑色的魔力从他的掌心源源不断地涌出,在身前交织成一道看似坚不可摧的护盾。

然而,这护盾在混沌本源之力的无形压迫下,犹如狂风中的烛火,随时都可能熄灭。每一道混沌之力的轻微触碰,都让焱尘感受到一股足以撕裂灵魂的剧痛,那是一种超越了肉体极限的折磨,但他的眼神中没有丝毫退缩,只有愈发浓烈的坚毅。

若璃同样面色凝重,她紧握着流光剑,剑身嗡嗡作响,似乎在与周围的混沌之力共鸣。她将全身的灵力倾注于剑尖,试图以灵霄派的精妙剑招去梳理混沌本源之力那错综复杂的脉络。但这就如同用一根丝线去驯服汹涌的江河,每一次尝试都伴随着巨大的风险。

第三十九章 混沌本源之力

混沌之力的反扑让她的身体如遭雷击,灵力在体内紊乱地涌动,嘴角也渗出了一丝鲜血。 “尘哥哥,这力量太过强大,我们该怎么办?”若璃的声音带着几分疲惫与焦急,在这混沌漩涡的呼啸声中显得如此微弱。

“璃儿,不要慌。我们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就一定有办法。还记得我们曾经共同度过的那些难关吗?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焱尘大声回应道,尽管他的声音也因痛苦而略显沙哑,但却充满了力量和信心。

在这艰难的时刻,若璃突然回想起曾经在灵霄派古籍阁中偶然翻阅到的一段关于混沌之力的模糊记载:“混沌初开,阴阳未分,万物皆源于混沌。其力无形无质,却可包容万物,掌控混沌者,需以灵犀之心为引,化坚韧之念为丝,织就牢笼,方可驯化。” 这段晦涩难懂的文字此刻却如同一盏明灯,在若璃的心中点亮了一丝希望。

“尘哥,我想到一个办法。古籍中提到,需以灵犀之心为引,或许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融合我们的灵力与魔力,用我们之间的情感纽带去束缚这混沌之力。”若璃急切地说道。

焱尘眼中一亮,他立刻明白了若璃的意思。两人对视一眼,无需言语,彼此的心意已然相通。他们缓缓靠近,双手紧握,将自身的灵力与魔力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让它们在两人之间交融、汇聚。 同时运起灵犀通心决。

一时间,周围的空间被五彩斑斓的光芒所笼罩,那是灵力与魔力交织的奇景。若璃的灵力如清澈的溪流,灵动而细腻,蕴含着生命与自然的气息;焱尘的魔力则似滚滚的岩浆,雄浑而霸道,散发着毁灭与重生的力量。

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量在他们的爱意与信念的催化下,逐渐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独特而强大的力量。 他们小心翼翼地将这股融合后的力量向着混沌本源之力延伸过去,试图用它来包裹、驯服这股狂暴的力量。起初,混沌本源之力依然十分抗拒,它不断地冲击着这股力量的束缚,试图挣脱出来。

每一次冲击都让若璃和焱尘感到一阵眩晕,仿佛灵魂都要被震散。但他们没有放弃,紧紧地握住彼此的手,不断地调整着力量的输出和控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混沌本源之力似乎渐渐感受到了他们的决心和坚持,反抗的力度逐渐减弱。若璃和焱尘趁机加大了力量的输出,慢慢地将混沌本源之力纳入了他们的掌控之中。 然而,就在他们即将成功收服混沌本源之力的时候,意外再次发生。

混沌漩涡中突然响起一阵低沉的轰鸣声,仿佛是混沌之力的愤怒咆哮。紧接着,一道道强大的混沌闪电从漩涡中劈出,向着若璃和焱尘袭来。

焱尘见状,立刻将若璃护在身后,施展出魔功全力抵挡闪电的攻击。但这些闪电的威力太过强大,每一道都蕴含着足以摧毁一座山峰的力量。焱尘的护盾在闪电的攻击下逐渐出现了裂痕,他的身体也被闪电的余威震得连连后退。

“尘哥哥!”若璃惊呼一声,眼中满是担忧和焦急。她不顾自身的安危,冲上前去,与焱尘并肩而立,手中长剑挥舞,施展出浑身解数,试图与焱尘一起抵挡闪电的攻击。

在这生死关头,若璃突然想起了灵霄派的一门绝世剑法——“九天御灵诀”。这门剑法乃是灵霄派的镇派绝学之一,据说修炼到极致,可以掌控天地灵气,抵御一切外敌。虽然若璃尚未将这门剑法修炼到大成境界,但此刻她已别无选择,只能拼死一试。

若璃闭上眼睛,集中精神,回想着“九天御灵诀”的剑招和心法。片刻之后,她猛地睁开眼睛,手中长剑光芒大放,一股强大的灵力从她的体内涌出,向着周围扩散开来。这股灵力与焱尘的魔力相互呼应,形成了一个强大的防御结界,将混沌闪电一一抵挡下来。

热门小说推荐
凤凰女,但万人迷

凤凰女,但万人迷

温梨是一个倒霉的孩子,自从十岁那年父亲去世,财阀老妈就赘了新老公,继父带着两个拖油瓶进了她们家。  一夜之间,她从财阀千金变成了灰姑娘。被继父磋磨,被两个继兄辱骂,被送到乡下,遇见了她的凤凰女...

撒嘴,别叼着狗!

撒嘴,别叼着狗!

身为一只混迹在城市里的流浪狗,奇乐深知生存之道无非两点。 第一,能卖萌讨食,在人类面前做好一只随时能摊肚皮的友好小狗狗。 第二,能逞凶斗狠,面对同类的时候,毫不犹豫直接干翻对方。 它凭借着这两点在这个城市混的风生水起,将自己养的油光水滑,小日子过得十分潇洒快活。 直到有一天,一辆警车停在了老街巷口处,领头人打开了车门,一头比它身量高出许多的狼青犬一跃而下。 这头狼青高大威猛,带着特警犬类的配套措施,一身武装,戴着铁质的防咬套。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它的嘴套解开,露出了尖利的獠牙,一声令下,身形如离弦的箭般骤然射出,消失在了视野里。 奇乐第一次感觉到狗和狗之间是不一样的。 * “洛九!”训导员一声令下,警犬洛九立刻蹲坐好,目光十分坚定地看着前方。 但很快,它的目光就落在了墙角缝隙里的一个同类身上。 那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它,一双狗眼里透着一丝算计,看着不太像是什么好狗。 洛九被盯得烦了,不耐烦地低吼警告对方一声。 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害怕到逃跑,反倒是更有兴致地竖起了两只耳朵,挑衅着洛九。 洛九下意识地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训练结束后的洛九第一时间走到了对方身后,这条流浪狗尚未察觉到危险来临,它猛地一口叼住了对方的后脖颈,这条流浪狗立刻挣扎起来:“撒嘴!谁这么缺德叼我后脖颈!” …… 奇乐觉得自己应该总结一下保命要素第三条:当你干不翻对方的时候,大概率会被对方干翻。 不得不承认,它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了。...

天覆九极

天覆九极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爱恨情仇……......

论认错性别的下场

论认错性别的下场

方远穿成了书中的炮灰师兄,书中他和其他人都疯狂地爱慕小师妹,为小师妹痴为小师妹狂,为小师妹框框撞大墙。 可惜最终是反派萧情得了手,不仅杀遍所有情敌,抱得佳人归,还在娶回人后将其冷落深阁,踩了正派一大脚。 方远:呵,远离剧情保平安。 然而在看过小师妹一眼后—— 真香。 * 方远暗戳戳的喜欢人家,具体表现为: 帮中了药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受了情伤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投怀送抱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这过程中,方远觉得小师妹也喜欢上了自己,具体表现为: 他不小心亲到了小师妹的脸,有点软;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抱小师妹扑街了,有点重;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撞到了小师妹的白肚肚,有点硬; 小师妹意味深长。 直至某日,方远和中了情药的小师妹一起滚到了洞穴中,发觉不对:“……” 那人眼神幽深,有力的手臂紧紧搂住了他:“好师兄,怎么不说话了?” 不敢、不敢动。 * 那天,小师妹变成了好兄弟,方远哭着离开了门派,决定去寻找天涯另外的芳草。 然而刚出门派,他就遇见了等候已久的反派。 反派脱下了面具。 方远:…… 这赫然是他刚才负心抛弃的小师妹。 ①1v1,结局HE,攻女装清冷美人,男装神经病挂,左右手互博,前期箭头看不出,但唯爱受,弯成蚊香 ②剧情流×感情流,慢热,微修罗场。 ③喵=v=...

万骨之主

万骨之主

“你吃了我的化龙骨!”“我也没办法,不吃我就醒不过来。”“小姑姑,我的化龙骨没了。”...

夜渡心河

夜渡心河

面对各种各样麻烦、困境、困惑、险境时,他努力奋斗,积极进取,一步一步转危为机,当实现自己人生理想时,他又将何去何从?(这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可能不会太精彩,但融合了自己的一些主观想法,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或批评!特此申明:本书内容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