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2
往事如风 ...
吴峰在看见那个人第一眼时就知道了自己的沦陷。
清冷高傲,与人群格格不入的感觉,在“疾风”这样个讲求合作的团队里显得那么突兀,可偏偏自己第一眼就看上了。
吴峰看似是个嘻嘻哈哈的家伙,骨子里却是个倔强的人。这一点,倒是和那个人正好相反。
还记得那个人和自己搭档后对自己露出的第一个笑容。那时俩人被派去个特殊的紧急任务。吴峰对这位看上眼,却是从文职部调来的人着实捏了把汗。直到那人以干净利落的手法一刀斩落目标,第一次对自己露出笑容,说了这么一句。
“顾好你自己。”
这就是吴峰听见殷野昕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露出的第一个笑容。而那一刻,吴峰确信在取舍之间,自己依然无法把眼前的人抹去。
无数次的任务,越来越深的羁绊。烙印在心里的那个人那个名字,让吴峰真的可以说出这样一句:为了他,我什么也不要……
也的确,他原本真的是能做到的,如果不是那个突变。
“你问我你以为是为什么,那么答案呢?我真的能相信那个答案吗?”吴峰垂落的发丝碰触着龙的面颊,遮掩了他的双眼,也掩饰了他眼底深深的痛楚。“那天,他就死在我面前,就死在我怀里。你知道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吗?”
吴峰用手大力的捶打着自己的心口:“你知道原本这里是活的,可它已经死了多久吗?因为他,因为殷野昕已经不在了!”
龙深深的看着吴峰,他不知道这一刻的自己应该给吴峰怎么样的反应。然而,当自己抱住对方的时候,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吴峰在自己怀里僵硬的身体。
对,龙从来不否认自己不懂。那些感情的纷乱,或许直到自己死前才真正了解到、体会到。可再次看到吴峰,龙才知道早就已经喜欢了这个男人,这个自己过去的拍档。
怎么会不喜欢。一个为了自己出生入死的人,一个总是把微笑留给自己的男人,一个让自己渐渐走出阴暗的男人。正是这样一个人,自己才会选择成全自己,任性一把。
原来吴峰的改变是因为殷野昕,真的是因为这个过去的自己……
“我……想再看看你的笑容。”过去那个一直嬉笑待人的吴峰。
低垂的头微微抬起,就着被龙搂住的姿势,那回拥的手竟是抑制不住的颤抖。
“是你吗?是吗?”
“嗯。”
“哥,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废话,难不成你会喜欢上一条狗?” “你怎么不说我早恋?” “韩以诺我谢谢你,你这一把年纪了也好意思说早恋呐?有那姑娘的照片儿吗,给哥瞅一眼。” “我喜欢的人,不是女的。” “…………等会儿,你让我冷静一下。” “哥,我一直喜欢的人就是你。” “哦,我知……等一下!你说什么?…………来,韩以诺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TAG:伪兄弟,年下,略慢热 本文又名【我的弟弟不可能那么攻】【nobrother,nolife】【伪兄弟就要谈恋爱】等等。...
某某by木苏里小说全文番外_高天扬的小天某某by木苏里, 关注微信公众号“阅来读书”,等你来看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及出版图书,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某某》作者:木苏里...
【1V1HE】 平江四中有个传奇,高二开始一路逆袭最终踏进清华的校门。 后来有人问他,当初怎么就那么拼? 陈砚掐掉烟,思索了半天,然后轻飘飘地一笑,“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 不知道哪根筋搭错,才会为了为一个人拼尽全力。 * 陈砚追了湛柯四年,轰轰烈烈。 在一起两年,甜甜蜜蜜。 湛柯提分手的时候,他好像已经被磨平了所有喜怒,“湛柯,你最好永远别喜欢我。” 【排雷】 1.受聪明也妖,不单纯不善良。 2.前期受形婚。 3.关于“清华”的一切都靠想象,原因是作者考不上清华。 4.不BE不换攻不死人,三观努力正。作者超爱追妻火葬场,所以正文不甜。有日常向的番外。 5.写着玩,为了爽。 6.所有涉及职场/地点/学校的都架空。 7.全篇压抑,非火葬场爱好者慎入。 8.没有文笔,逻辑废,文案废,大写的five。 9.作者是话痨,介意请屏蔽作话。 10.凑个整儿。 【祝大家工作顺利,学业有成,顺风顺水,生活愉快,天天开心。】...
《六零清平纪》作者:天蓝宝蓝文案六零年可以说是建国以来最艰苦的年代,饿死病死的人一堆。买东西要票,粮票布票油票,出门坐车要证明。做为一个死前是享福一辈子的高寿老太君,穿越到这个饥荒年代,老太君表示亚历山大。尤其是,身边总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出没。内容标签:古穿今甜文传奇搜索关键字:主角:凤馨妍┃配角:凤家夫妇、孙建...
昆仑三山,云山掌门宋霁雪不顾仙门上下反对,娶了一位废灵脉的女子。 成亲第三年,地鬼之门开启,万妖出世,云山君下山营救濒死的徒弟,却从徒弟口中得知自己的妻子竟是祸乱人间的妖王之一。 宋霁雪并未动摇。 可越来越多的证据都指向他的夫人,让他再难无视。 直到众仙门封印地鬼之门,迎战万妖时,他亲眼看见自己那常年病弱的夫人现出原形,迸发滔天妖气,弹指间横扫金銮台众修者。 宋霁雪看着她横在自己脖颈的长剑,爱恨难分。 - 常瑶入人间报恩时遇见个清风霁月的小修者,这修者阴差阳错助她顺利报恩、又误以为她修道并教之术法,带她走过四方之巅,去过天涯海角,看过万古苦海,终于在某日,小修者问她是否愿意嫁给自己。 那时的云山君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常瑶知他喜欢“凡人”的温柔,善良,正直。 可妖是狡猾,阴狠,卑鄙。 当昆仑三山的掌门夫人能让她得到更多,于是常瑶答应了。 常瑶偶尔会想,眼前这个对她百般宠溺的男人知晓她的真面目时会是何种态度? 就连亲传徒弟临死之前亲口告密也不愿相信的宋霁雪,让常瑶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知晓这秘密时,她却有幸在迎战万妖时看见了。 不幸的是她在今日渡劫飞升,三千三百六十八道天劫大雷让她身陨金銮台。 但所有人都想不到,这只大妖有两条命。 十年后常瑶重塑肉身醒来,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人间陷入沉思:是该去看看我那十年不见的夫君还是再战一次天劫大雷呢?...
传闻,世间有一鼎,仙道充沛,可置身时空法则之外,逆天改命,冠绝诸天。传闻,世间有一鼎,魔意纵横,可颠倒天地乾坤秩序,掌控生死,镇压众生。传闻,世间有一鼎,日月同天,可助人以凡人之躯,塑造化之体,所向无敌。此鼎,名为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