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听着没多少事儿,可也不看看他俩一个才五岁,一个才三岁,反正已经足够厉害的了。
过了端午节之后,家里就彻底地忙了起来,别说是宁秀了,就是宁一诺也被奶奶和妈妈指使的团团转,家里只有两个女人在,没有重体力的苦楚宁一诺第一次地体会到了。
也许农村人重男轻女还是有些缘故的,毕竟男女在体力上的差距十分地明显。
家里的麦子黄了,如今真是抢时间的。
宁家种了五亩的麦子,到底要怎么收,宁奶奶还得跟宁一诺的堂哥商量,两家合作的,宁一诺家没重劳力,堂哥家没牲口,所以双方合伙儿一起干,到了每年的年底宁爸爸还得再给堂哥点儿钱才算完。
第7章 洗脑
六月的天气热的人恨不得躲在河里不出来的,可惜的是,宁一诺的身体弱,即便是想要泡在河里也得看宁奶奶和宁妈妈乐意不乐意呢。
两人将宁一诺当成了眼珠子一样疼着,怎么可能会让他无所顾忌地就在河里泡着?
所以宁一诺除了中午太阳正好的那会儿能下水之外,其他的时间一律不允许,即便是现在的宁一诺让宁奶奶和宁妈妈更宠了,可也不会由着他一个小孩子的性子乱来的。
好在宁一诺也算是有些分寸,每天趁着天热,河里的水温温热热的时候下水泡上一阵子,晒晒太阳,然后就回去了,省的听人念叨,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因为要收麦子的缘故,所以学校放假了,宁一诺带着妹子在家里保障后勤,包括六十岁的宁奶奶都要下地去割麦子,除了做饭之外,宁一诺带着在宁秀将家里的一切都打理的井井有条的,菜每天也是洗好了然后再等宁妈回来炒。
收麦子对于小孩子来说并不是什么不高兴的事情,反而是一件极为欢乐的事情。
不管是跟在大人后面捡麦穗还是去烧麦穗吃都是引人高兴的事情,至少不用去上学了啊。
这是以前的宁一诺的真实想法,已经尝过了里头的苦楚的他如今不会这么想了。
曾经的宁秀是在自己上了初三之后才摆脱这些劳务的,对于她来说,每年不管是种粮食还是收粮食,都是很痛苦难捱的时候,别说是学校会放假了,就算是不放假,宁妈妈也会跑学校去给宁秀请假的。
那个时候的宁妈妈可没想过要供着闺女上高中,上大学的,初中毕业就行了,至少不怕被人哄了,骗了,很多人都去南方打工赚了大钱的,自己儿子以后娶媳妇儿不花钱的呀?
再者说了,女孩子家家的念那么多书干嘛?她的表妹还不是照样念书念傻了么?
“哥,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废话,难不成你会喜欢上一条狗?” “你怎么不说我早恋?” “韩以诺我谢谢你,你这一把年纪了也好意思说早恋呐?有那姑娘的照片儿吗,给哥瞅一眼。” “我喜欢的人,不是女的。” “…………等会儿,你让我冷静一下。” “哥,我一直喜欢的人就是你。” “哦,我知……等一下!你说什么?…………来,韩以诺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TAG:伪兄弟,年下,略慢热 本文又名【我的弟弟不可能那么攻】【nobrother,nolife】【伪兄弟就要谈恋爱】等等。...
某某by木苏里小说全文番外_高天扬的小天某某by木苏里, 关注微信公众号“阅来读书”,等你来看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及出版图书,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某某》作者:木苏里...
【1V1HE】 平江四中有个传奇,高二开始一路逆袭最终踏进清华的校门。 后来有人问他,当初怎么就那么拼? 陈砚掐掉烟,思索了半天,然后轻飘飘地一笑,“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 不知道哪根筋搭错,才会为了为一个人拼尽全力。 * 陈砚追了湛柯四年,轰轰烈烈。 在一起两年,甜甜蜜蜜。 湛柯提分手的时候,他好像已经被磨平了所有喜怒,“湛柯,你最好永远别喜欢我。” 【排雷】 1.受聪明也妖,不单纯不善良。 2.前期受形婚。 3.关于“清华”的一切都靠想象,原因是作者考不上清华。 4.不BE不换攻不死人,三观努力正。作者超爱追妻火葬场,所以正文不甜。有日常向的番外。 5.写着玩,为了爽。 6.所有涉及职场/地点/学校的都架空。 7.全篇压抑,非火葬场爱好者慎入。 8.没有文笔,逻辑废,文案废,大写的five。 9.作者是话痨,介意请屏蔽作话。 10.凑个整儿。 【祝大家工作顺利,学业有成,顺风顺水,生活愉快,天天开心。】...
《六零清平纪》作者:天蓝宝蓝文案六零年可以说是建国以来最艰苦的年代,饿死病死的人一堆。买东西要票,粮票布票油票,出门坐车要证明。做为一个死前是享福一辈子的高寿老太君,穿越到这个饥荒年代,老太君表示亚历山大。尤其是,身边总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出没。内容标签:古穿今甜文传奇搜索关键字:主角:凤馨妍┃配角:凤家夫妇、孙建...
昆仑三山,云山掌门宋霁雪不顾仙门上下反对,娶了一位废灵脉的女子。 成亲第三年,地鬼之门开启,万妖出世,云山君下山营救濒死的徒弟,却从徒弟口中得知自己的妻子竟是祸乱人间的妖王之一。 宋霁雪并未动摇。 可越来越多的证据都指向他的夫人,让他再难无视。 直到众仙门封印地鬼之门,迎战万妖时,他亲眼看见自己那常年病弱的夫人现出原形,迸发滔天妖气,弹指间横扫金銮台众修者。 宋霁雪看着她横在自己脖颈的长剑,爱恨难分。 - 常瑶入人间报恩时遇见个清风霁月的小修者,这修者阴差阳错助她顺利报恩、又误以为她修道并教之术法,带她走过四方之巅,去过天涯海角,看过万古苦海,终于在某日,小修者问她是否愿意嫁给自己。 那时的云山君是前所未有的认真。 常瑶知他喜欢“凡人”的温柔,善良,正直。 可妖是狡猾,阴狠,卑鄙。 当昆仑三山的掌门夫人能让她得到更多,于是常瑶答应了。 常瑶偶尔会想,眼前这个对她百般宠溺的男人知晓她的真面目时会是何种态度? 就连亲传徒弟临死之前亲口告密也不愿相信的宋霁雪,让常瑶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知晓这秘密时,她却有幸在迎战万妖时看见了。 不幸的是她在今日渡劫飞升,三千三百六十八道天劫大雷让她身陨金銮台。 但所有人都想不到,这只大妖有两条命。 十年后常瑶重塑肉身醒来,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人间陷入沉思:是该去看看我那十年不见的夫君还是再战一次天劫大雷呢?...
传闻,世间有一鼎,仙道充沛,可置身时空法则之外,逆天改命,冠绝诸天。传闻,世间有一鼎,魔意纵横,可颠倒天地乾坤秩序,掌控生死,镇压众生。传闻,世间有一鼎,日月同天,可助人以凡人之躯,塑造化之体,所向无敌。此鼎,名为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