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跟我一起就行了,男人们练的我们练不了。”姜红玉接话,“等地里的活儿忙完了,我喊你一起去练武场。”
陶椿打量着对面的人,她讶然道:“大嫂,你也练武?”
姜红玉笑着点头,“我一直都有练,你从学堂出来之后就荒废了拳脚功夫吧?”
陶椿不好意思地笑。
“没事,有再拾起来的想法就不错,荒废了拳脚功夫的人也不止你一个。”谈及自己擅长的事,姜红玉脸上的神色生动起来,她主动说:“我七八岁的时候就被我爹带着在山外围练腿练眼,他老人家说在山里讨口的人一定要眼尖脚快,眼尖能避开毒蛇毒虫,脚快遇到野猪你要能跑,跑不过你要能爬树,最紧要的是要有胆子,要敢跑敢逃。之后出山了,我跟武师傅正儿八经地学了四年,回山之后又练了两年,我爹觉得我的箭法有点模样了,他巡山的时候就带上我。弟妹,等地里的农活忙完了,我带你去练武场,我带你把之前荒废的功夫再捡起来。”
陶椿痛快答应,她望着姜红玉,佩服道:“没想到大嫂还有这本事,你要是不提我压根看不出来。”
姜红玉有些怅然,她暗吁一口气,依旧笑着说:“怀了孩子就没练了,孩子生了又忙着照顾孩子忙着洗衣做饭,没精力去练,身上的肉都松了。”
“现在小核桃长大了,到时候我们带上她一起去演武场。”陶椿说。
姜红玉点头,“可行,我们练练拳脚也能进山,想打板栗捡核桃摘山货不用等男人有空了才能去。”
“是可以去练,女人虽然不用去巡山,但练武也是有用的。像这次山里的狼群跑来骚扰,这时候山里的食物多,它们不会下山来吃人。等到冬天狼群在山里找不到食了,说不准就要下山来偷袭,要是木屋挡不住它们,男人女人都要拿刀出来杀狼。”邬常顺说,“再一个,哪天要是倒霉,山里的男人巡山的时候死光了,能去巡山的女人总比拉不开弓的女人多个出路,你能为守陵出力,朝廷就愿意继续供养你。”
邬常安不高兴地放下碗筷,他信神神叨叨的那一套,极不情愿听这晦气的话。
邬常顺自打嘴巴,“行了吧?你继续吃你的饭。”
“不吃了。”邬常安起身离开。
“不吃就不吃,反正又饿不着我。”邬常顺才不怕他不吃饭,他使唤说:“拿绳子把狗拴起来。”
陶椿等邬常安狼狈地拖着两只狗走远了,她压低声音问:“大哥大嫂,你们给我讲一下在公主陵要负责做什么事?我没去巡过山,也没去陵殿里值守过,了解的东西都很浅显。”
“陵殿里的事可轮不着你我,那是香饽饽,礼仪出众的人才能被选去负责陵殿的供奉。”姜红玉说。
“对,除了负责陵殿事务的陵户,其他人负责打理祭田、巡山。我们巡山的范围不小,总共包揽六座山,日常巡逻就是防火和防盗贼,再一个就是驱赶野物,像狼群和野猪,一是做陷阱捕杀,二是制造机会让它们相互残杀,要减少它们的数量,免得野猪群来祸害庄稼,或是狼群下山偷袭。”邬常顺跟她讲解,“除了防盗贼这一点,防山火和驱赶野物多是为我们自己,毕竟我们在山里要吃要睡要活命。”
陶椿明白了,她找到了自己要走的路,地里的庄稼不是她活命的保障,活跃在山里才是根本。
“娘,我吃饱了。”小核桃喊。
“去找你小叔玩。”邬常顺打发她,“老三,你给你侄女打水洗澡。”
温梨是一个倒霉的孩子,自从十岁那年父亲去世,财阀老妈就赘了新老公,继父带着两个拖油瓶进了她们家。 一夜之间,她从财阀千金变成了灰姑娘。被继父磋磨,被两个继兄辱骂,被送到乡下,遇见了她的凤凰女...
身为一只混迹在城市里的流浪狗,奇乐深知生存之道无非两点。 第一,能卖萌讨食,在人类面前做好一只随时能摊肚皮的友好小狗狗。 第二,能逞凶斗狠,面对同类的时候,毫不犹豫直接干翻对方。 它凭借着这两点在这个城市混的风生水起,将自己养的油光水滑,小日子过得十分潇洒快活。 直到有一天,一辆警车停在了老街巷口处,领头人打开了车门,一头比它身量高出许多的狼青犬一跃而下。 这头狼青高大威猛,带着特警犬类的配套措施,一身武装,戴着铁质的防咬套。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它的嘴套解开,露出了尖利的獠牙,一声令下,身形如离弦的箭般骤然射出,消失在了视野里。 奇乐第一次感觉到狗和狗之间是不一样的。 * “洛九!”训导员一声令下,警犬洛九立刻蹲坐好,目光十分坚定地看着前方。 但很快,它的目光就落在了墙角缝隙里的一个同类身上。 那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它,一双狗眼里透着一丝算计,看着不太像是什么好狗。 洛九被盯得烦了,不耐烦地低吼警告对方一声。 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害怕到逃跑,反倒是更有兴致地竖起了两只耳朵,挑衅着洛九。 洛九下意识地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训练结束后的洛九第一时间走到了对方身后,这条流浪狗尚未察觉到危险来临,它猛地一口叼住了对方的后脖颈,这条流浪狗立刻挣扎起来:“撒嘴!谁这么缺德叼我后脖颈!” …… 奇乐觉得自己应该总结一下保命要素第三条:当你干不翻对方的时候,大概率会被对方干翻。 不得不承认,它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爱恨情仇……......
方远穿成了书中的炮灰师兄,书中他和其他人都疯狂地爱慕小师妹,为小师妹痴为小师妹狂,为小师妹框框撞大墙。 可惜最终是反派萧情得了手,不仅杀遍所有情敌,抱得佳人归,还在娶回人后将其冷落深阁,踩了正派一大脚。 方远:呵,远离剧情保平安。 然而在看过小师妹一眼后—— 真香。 * 方远暗戳戳的喜欢人家,具体表现为: 帮中了药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受了情伤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投怀送抱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这过程中,方远觉得小师妹也喜欢上了自己,具体表现为: 他不小心亲到了小师妹的脸,有点软;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抱小师妹扑街了,有点重;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撞到了小师妹的白肚肚,有点硬; 小师妹意味深长。 直至某日,方远和中了情药的小师妹一起滚到了洞穴中,发觉不对:“……” 那人眼神幽深,有力的手臂紧紧搂住了他:“好师兄,怎么不说话了?” 不敢、不敢动。 * 那天,小师妹变成了好兄弟,方远哭着离开了门派,决定去寻找天涯另外的芳草。 然而刚出门派,他就遇见了等候已久的反派。 反派脱下了面具。 方远:…… 这赫然是他刚才负心抛弃的小师妹。 ①1v1,结局HE,攻女装清冷美人,男装神经病挂,左右手互博,前期箭头看不出,但唯爱受,弯成蚊香 ②剧情流×感情流,慢热,微修罗场。 ③喵=v=...
“你吃了我的化龙骨!”“我也没办法,不吃我就醒不过来。”“小姑姑,我的化龙骨没了。”...
面对各种各样麻烦、困境、困惑、险境时,他努力奋斗,积极进取,一步一步转危为机,当实现自己人生理想时,他又将何去何从?(这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可能不会太精彩,但融合了自己的一些主观想法,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或批评!特此申明:本书内容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