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青城着名的东台夜市,华灯初上,夜市里人来人往,生张熟魏十分热闹。卡米拉像一个好奇的小孩子一样,拉着王重生每个摊位都看了一遍,最后,卡米拉和王重生买了一把烤肉,一根烤玉米,边走边啃着。
“重生,我怎么觉得这里的东西好吃呢?”卡米拉小嘴塞着满满的,含含糊糊的说着。
“可能因为这里人多的原因吧。”王重生说道:“就像在学校里,孩子们就能吃下饭,在家里就吃的少一个道理吧,人多了,就想吃了。”说完拿出纸给卡米拉擦去脸上沾的一点油渍。
两个人吃完了后,在人群里逛着,人很多,卡米拉盯着货摊,王重生则盯着马路上妹子们的大腿,看了一圈后,觉得还是卡米拉的腿好看。
当两个人一条路快走完的时候,从马路对面走来了几个洋妞,其中有一个长的特别漂亮,感觉很像丹尼斯-理查兹年轻时候的样子,为什么说他认识丹尼斯,是因为他以前看过她拍的电影,她正和旁边一个黑人妹子和一个黄发一脸络腮胡的男人边走边聊。
出于一种莫名的敏感,王重生轻轻地碰了碰身旁的卡米拉。此时,卡米拉正专注地挑选着一个精美的钥匙挂件,突然感受到王重生的触碰,她疑惑地抬起头,目光与王重生交汇在一起。王重生眼神示意前方不远处的那个身影,并轻声询问道:“像不像劳拉?”卡米拉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瞬间,她的身体猛地一震,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紧接着,她毫不犹豫地扔下手中刚选好的物品,急切地朝着那个女人飞奔而去。一边奔跑,她一边用激动的英语呼喊着:“劳拉,劳拉,是你吗?”而那个女人则一脸茫然地看着朝自己跑来的卡米拉,待卡米拉冲到她面前时,她用略带惊讶和疑惑的语气说道:“Vous vous trompez, n'est - ce pas? madame”(你认错人了吧?女士)
她旁边的两个人也面面相觑,问着那个像丹尼斯的女人:“ton ami?”(你的朋友?)
那个女人摇摇头,刚要说什么,王重生快步跑了过来,对那个女士说:“对不起,这是我朋友,她可能认错人了。”
那个女人点点头,用华文说:“我长得像你的朋友吗?”
卡米拉这才反应过来,其中她们都会华文,连忙用华语说:“你是劳拉吗?”
那个女人微笑道:“我叫奥黛丽-诺兰,朋友都叫我奥黛丽。”
卡米拉激动的摇摇头:“不,不,你不是奥黛丽,你是劳拉-奥布莱恩,咱们都是基尔代尔……”
奥黛丽微笑着说:“不,我不是基尔代尔人,虽然我听说过那里,我是法国人,我出生在里昂。”
尽管她脸上带着笑容,但王重生还是能从她的眼神中捕捉到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耐烦。他赶忙说道:“奥黛丽小姐,真的非常抱歉,给您添麻烦了。”接着,王重生以简短而清晰的语言将卡米拉和劳拉的故事叙述了一遍。出于对她可能被吓到的担忧,王重生只提到了很久以前这两个女人曾是情侣,因种种原因分手。如今卡米拉听闻劳拉来到了青城,便专程从爱尔兰赶来寻找她的爱人。然而,由于数年的分别,人的容貌难免发生改变,导致卡米拉误将奥黛丽认成了劳拉。
奥黛丽和她后面的两个朋友听了很受震撼,尤其是那个络腮胡小伙,他感慨地说道:“une histoire vraiment émouvante”(真是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在欧洲,人们对同性恋持有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但真正让他们感到动容的是卡米拉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寻找她的劳拉。卡米拉仍然坚信奥黛丽就是劳拉,她正要继续说话时,王重生轻轻地拉了她一下,卡米拉便不再多说,只是用失神的眼睛凝视着奥黛丽,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令人心生怜悯。奥黛丽看着卡米拉,心中也不禁涌起一丝同情,她伸出手轻轻地拥抱了一下卡米拉,并对她说:“很遗憾,我并不是你所认识的劳拉,而且我从未去过爱尔兰。不过,我认识许多在华夏的法国人,我会尽力帮助你找到她的。”
温梨是一个倒霉的孩子,自从十岁那年父亲去世,财阀老妈就赘了新老公,继父带着两个拖油瓶进了她们家。 一夜之间,她从财阀千金变成了灰姑娘。被继父磋磨,被两个继兄辱骂,被送到乡下,遇见了她的凤凰女...
身为一只混迹在城市里的流浪狗,奇乐深知生存之道无非两点。 第一,能卖萌讨食,在人类面前做好一只随时能摊肚皮的友好小狗狗。 第二,能逞凶斗狠,面对同类的时候,毫不犹豫直接干翻对方。 它凭借着这两点在这个城市混的风生水起,将自己养的油光水滑,小日子过得十分潇洒快活。 直到有一天,一辆警车停在了老街巷口处,领头人打开了车门,一头比它身量高出许多的狼青犬一跃而下。 这头狼青高大威猛,带着特警犬类的配套措施,一身武装,戴着铁质的防咬套。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它的嘴套解开,露出了尖利的獠牙,一声令下,身形如离弦的箭般骤然射出,消失在了视野里。 奇乐第一次感觉到狗和狗之间是不一样的。 * “洛九!”训导员一声令下,警犬洛九立刻蹲坐好,目光十分坚定地看着前方。 但很快,它的目光就落在了墙角缝隙里的一个同类身上。 那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它,一双狗眼里透着一丝算计,看着不太像是什么好狗。 洛九被盯得烦了,不耐烦地低吼警告对方一声。 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害怕到逃跑,反倒是更有兴致地竖起了两只耳朵,挑衅着洛九。 洛九下意识地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训练结束后的洛九第一时间走到了对方身后,这条流浪狗尚未察觉到危险来临,它猛地一口叼住了对方的后脖颈,这条流浪狗立刻挣扎起来:“撒嘴!谁这么缺德叼我后脖颈!” …… 奇乐觉得自己应该总结一下保命要素第三条:当你干不翻对方的时候,大概率会被对方干翻。 不得不承认,它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爱恨情仇……......
方远穿成了书中的炮灰师兄,书中他和其他人都疯狂地爱慕小师妹,为小师妹痴为小师妹狂,为小师妹框框撞大墙。 可惜最终是反派萧情得了手,不仅杀遍所有情敌,抱得佳人归,还在娶回人后将其冷落深阁,踩了正派一大脚。 方远:呵,远离剧情保平安。 然而在看过小师妹一眼后—— 真香。 * 方远暗戳戳的喜欢人家,具体表现为: 帮中了药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受了情伤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投怀送抱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这过程中,方远觉得小师妹也喜欢上了自己,具体表现为: 他不小心亲到了小师妹的脸,有点软;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抱小师妹扑街了,有点重;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撞到了小师妹的白肚肚,有点硬; 小师妹意味深长。 直至某日,方远和中了情药的小师妹一起滚到了洞穴中,发觉不对:“……” 那人眼神幽深,有力的手臂紧紧搂住了他:“好师兄,怎么不说话了?” 不敢、不敢动。 * 那天,小师妹变成了好兄弟,方远哭着离开了门派,决定去寻找天涯另外的芳草。 然而刚出门派,他就遇见了等候已久的反派。 反派脱下了面具。 方远:…… 这赫然是他刚才负心抛弃的小师妹。 ①1v1,结局HE,攻女装清冷美人,男装神经病挂,左右手互博,前期箭头看不出,但唯爱受,弯成蚊香 ②剧情流×感情流,慢热,微修罗场。 ③喵=v=...
“你吃了我的化龙骨!”“我也没办法,不吃我就醒不过来。”“小姑姑,我的化龙骨没了。”...
面对各种各样麻烦、困境、困惑、险境时,他努力奋斗,积极进取,一步一步转危为机,当实现自己人生理想时,他又将何去何从?(这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可能不会太精彩,但融合了自己的一些主观想法,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或批评!特此申明:本书内容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