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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致命忍耐(第3页)

听到老约翰的话,艾克斯的心里才好过一些。是啊,这里是古代,黑暗的中世纪,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命贱如草芥,要想生存下去不拼命是不行的。

安慰了艾克斯,老约翰抬头看了看太阳,然后取出德赫瑞姆城新买的面包,分给众人道:

“快到中午了,大家先凑合的吃点,等打完这一仗,我们到比格伦村休息,让老埃文给大家做点好吃的。”

这种德赫瑞姆城产的面包外表很像哈尔滨的大列巴,但是干涩坚硬,更没有香甜的味道,只能用力撕下,放在嘴里慢慢咀嚼才咽得下,好处是管饿、不易腐坏,是过往商队和旅者必备的食物。

众人强忍着周围的血腥味,吃下些许面包,刚刚喘口气,就看见马库斯领着混混们围了过来。

这次他们没有像之前那样,迎面一窝蜂的一拥而上,而是远远散开把车队围住,从四周慢慢攻了过来,这样他们的人数优势就突显了出来,一种无形的压迫感袭来,商队这边的气氛登时又紧张起来。

看着远处引领众混混带头走在前面的马库斯,班达克的心跳不由得加快了些许,他已经许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记得第一次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少年,那时的他生活在罗多克王国,一个山谷中的小村落里。

他的父亲是个老兵,因腿部受伤回家当了猎户,那次是父亲带他第一次去狩猎,已经练习弓弩好几年的他,自认弩技已经很厉害了,可是父亲还是反复不停的叮嘱他:

“用弩的时候要特别小心,如果你不能一箭毙命,丢失了猎物是小事,被猛兽反咬一口可能会要了你的命。”

面对父亲的唠叨他表面点头应付,心里却很不以为然,总觉得自己练了几年的弩,已经非常精通了,而且很有天赋,是村民们交口称赞的小神射手,可是当一只棕熊出现在视野里时,他却慌了神。

这是一只最少一千斤重的雄性棕熊,对于少年的他来说无异于庞然大物,一种无形的压力让他感觉喘不过气来,他甚至能听见棕熊走路时沉重的“咚、咚”声,就是这声音让他紧张的口干舌燥心跳加快,以至于棕熊还没有进入到最佳的射击位置就提前扣动了扳机。

“噌——噌。”

只听前后两次弩声响起,一声是他射出的,射中棕熊的右前肢接近躯干的位置,一声是他父亲射出的,是从左眼入脑的致命一击。

当班达克来到自己的猎物面前,正视这头趴伏在地上都快比自己高的棕熊时,心中不可遏制的涌起一股战栗心灵的恐惧。他知道受了伤的棕熊凶性比平时高出十倍不止,刚才的情况如果没有父亲的致命一击,自己一定会被这头发了疯的猛兽冲过来撕的粉碎,绝无半点逃生的可能,心中懊悔后怕不止。

所以从此以后,每当班达克需要用弩的时候,都会耐住性子,只有目标进入最佳的射击状态时,他才会扣动扳机,命中要害,达成完美的致命一击。

随着狩猎的次数越来越多,一次次的成功也让这种感悟更加深刻和熟练,他的弩技也提升了一个档次,在村里成了名副其实的神射手,后来,他甚至给这种感悟的状态起了个技能名称,叫做“致命忍耐”。

今天在马库斯他们第一次冲锋的时候,他也有用弩的机会,凭着自己的能力轻松射死两三个混混不在话下,可是他知道这样一来很可能惊了马库斯,他们很可能会凭着人数的优势,远远的把他们围住困死,再叫人回德赫瑞姆城召集更多的援兵,那么他们就必死无疑了。

他不是没想过打蛇打七寸,一箭把马库斯射死,这样这帮乌合之众十有八九会一哄而散,可是马库斯这个老江湖看到艾克斯急智下想出的车阵,心里感觉有些不对劲,狡猾的他远远的坠在众人身后督阵,并在混混们身后游移走动,贸然端出弩来射击,十有八九不会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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