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我哪里来的妹妹!”常希乐大喊。
躲在厨房里的杨桂云叹口气,“本来以为她去了恒远上班,会长点出息,可现在看来,狗改不了吃屎。”
“其实她就是不喜欢我。”宋锦书苦笑,“我不回来,她也没有这么闹吧?”
杨桂云默认,但嘴上说:“为什么不回来啊,这也是你的家啊!我在哪儿,哪儿就是你的家!”
轻轻一笑,宋锦书说:“可是您在这个家里没有什么地位!要不,我走吧!”
“还没吃饭呢!”杨桂云并没有说得很坚决。
宋锦书淡淡一笑,“我回来也就是看看你们,你们都挺好的,我就放心了。好了,妈,我走了!您少放点米吧!”
“真不吃了?”杨桂云嘴里说着,但脚已经向外迈了。
宋锦书心里酸酸的,“真不吃了!”
她拉开厨房的门,对坐在沙发上发呆的常平川说:“爸,我突然有急事,得走了。”
回过神来的常平川回过神来,“哦,好,路上慢点!”
听到动静的常登攀从次卧出来,“二姐,你要走啊!吃了饭再走吧!”
对弟弟笑笑,宋锦书说:“不了,有急事,你们吃吧!”
走出楼道,宋锦书头也不回地离开,心里闷闷的。她本来以为,自己买了这么一大堆东西回来,至少家里人能给她个笑脸。
结果着实让她意外,也让她心寒。
走出这个大院,宋锦书一时也不知道去哪儿,打车也没有目的地,于是慢慢向公交车站走去。
温梨是一个倒霉的孩子,自从十岁那年父亲去世,财阀老妈就赘了新老公,继父带着两个拖油瓶进了她们家。 一夜之间,她从财阀千金变成了灰姑娘。被继父磋磨,被两个继兄辱骂,被送到乡下,遇见了她的凤凰女...
身为一只混迹在城市里的流浪狗,奇乐深知生存之道无非两点。 第一,能卖萌讨食,在人类面前做好一只随时能摊肚皮的友好小狗狗。 第二,能逞凶斗狠,面对同类的时候,毫不犹豫直接干翻对方。 它凭借着这两点在这个城市混的风生水起,将自己养的油光水滑,小日子过得十分潇洒快活。 直到有一天,一辆警车停在了老街巷口处,领头人打开了车门,一头比它身量高出许多的狼青犬一跃而下。 这头狼青高大威猛,带着特警犬类的配套措施,一身武装,戴着铁质的防咬套。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它的嘴套解开,露出了尖利的獠牙,一声令下,身形如离弦的箭般骤然射出,消失在了视野里。 奇乐第一次感觉到狗和狗之间是不一样的。 * “洛九!”训导员一声令下,警犬洛九立刻蹲坐好,目光十分坚定地看着前方。 但很快,它的目光就落在了墙角缝隙里的一个同类身上。 那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它,一双狗眼里透着一丝算计,看着不太像是什么好狗。 洛九被盯得烦了,不耐烦地低吼警告对方一声。 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害怕到逃跑,反倒是更有兴致地竖起了两只耳朵,挑衅着洛九。 洛九下意识地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训练结束后的洛九第一时间走到了对方身后,这条流浪狗尚未察觉到危险来临,它猛地一口叼住了对方的后脖颈,这条流浪狗立刻挣扎起来:“撒嘴!谁这么缺德叼我后脖颈!” …… 奇乐觉得自己应该总结一下保命要素第三条:当你干不翻对方的时候,大概率会被对方干翻。 不得不承认,它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爱恨情仇……......
方远穿成了书中的炮灰师兄,书中他和其他人都疯狂地爱慕小师妹,为小师妹痴为小师妹狂,为小师妹框框撞大墙。 可惜最终是反派萧情得了手,不仅杀遍所有情敌,抱得佳人归,还在娶回人后将其冷落深阁,踩了正派一大脚。 方远:呵,远离剧情保平安。 然而在看过小师妹一眼后—— 真香。 * 方远暗戳戳的喜欢人家,具体表现为: 帮中了药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受了情伤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投怀送抱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这过程中,方远觉得小师妹也喜欢上了自己,具体表现为: 他不小心亲到了小师妹的脸,有点软;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抱小师妹扑街了,有点重;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撞到了小师妹的白肚肚,有点硬; 小师妹意味深长。 直至某日,方远和中了情药的小师妹一起滚到了洞穴中,发觉不对:“……” 那人眼神幽深,有力的手臂紧紧搂住了他:“好师兄,怎么不说话了?” 不敢、不敢动。 * 那天,小师妹变成了好兄弟,方远哭着离开了门派,决定去寻找天涯另外的芳草。 然而刚出门派,他就遇见了等候已久的反派。 反派脱下了面具。 方远:…… 这赫然是他刚才负心抛弃的小师妹。 ①1v1,结局HE,攻女装清冷美人,男装神经病挂,左右手互博,前期箭头看不出,但唯爱受,弯成蚊香 ②剧情流×感情流,慢热,微修罗场。 ③喵=v=...
“你吃了我的化龙骨!”“我也没办法,不吃我就醒不过来。”“小姑姑,我的化龙骨没了。”...
面对各种各样麻烦、困境、困惑、险境时,他努力奋斗,积极进取,一步一步转危为机,当实现自己人生理想时,他又将何去何从?(这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可能不会太精彩,但融合了自己的一些主观想法,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或批评!特此申明:本书内容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