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一早秦墨带领众人一起训练,有了他这个百户大人带头训练,众人也都积极的参与训练。另一个原因是秦墨给的饷银属实太多了,多到大家拿着都有点不踏实,多卖点力气给他心里也能踏实些!
他们训练的头一个科目是跑步,像他们这种纯步兵,训练跑步肯定是头等大事!秦墨带着一百多人准备围着李家庄跑五圈,他算过,跑五圈下来差不多有五六公里了,也就达到他想要的训练强度了。
不过让人意外的的是,一百多人才围着庄子跑了一圈,跑步的声音就惊得庄子里是鸡飞狗跳,人喊马嘶!有那泼辣的女人站在庄子里跳脚大骂:“老娘听到这么多人的脚步声还以为遭了土匪了呢,厕所没上完提上裤子就往外跑,鞋都跑丢了一只,出来一看是你们这帮杀千刀的,滚一边跑去,大早上的还让不让人安生了?魂都让你们吓掉了!”
听到喝骂之声的秦墨老脸一红,这次确实是自己思虑不周了。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危险重重,一点风吹草动就有可能惊吓到他们。秦墨佯装没有听到,赶紧带着众人来到村口半山坡的空地上接着跑。
秦墨一边跑一边想,这两天的面子是丢的一干二净!昨天本想通过演讲树立点威信,给新来的兵士留下个好印象,不想被个收保护费马匪搅和了!今天想通过一起训练来拉近和兵士的关系,让个娘们儿给骂了!唉,这都是什么事啊?秦墨在心里感叹!
底下的兵士觉得百户大人好笑又不敢笑,一个个憋的脸通红!因为大家现在都不是很熟悉,也没人敢开秦墨这个百户大人的玩笑,所以跑起来只能听见齐刷刷的脚步声!
跑完步后,秦墨把老牛请来,让他训练兵士们的队形队列,教会他们听从鼓号指挥,明白旗语命令。也就是相当于后世的走队列,旨在培养兵士的服从性和纪律性!
这一科目他准备每天上午都练,因为队形在这时候是打胜仗的重要因素之一!
看懂旗语和听懂号令在古代军队中也是非常重要的训练科目!因为这时候打仗比的就是谁人数多,当你站在队伍中央时,前后左右都看不出去,这时你可以通过旗语传递的信号知道战场变化,看懂上官的命令!亦可通过锣鼓号角发出的声音辨别前进还是后退,比如简单的擂鼓进军和鸣金收兵!
这个科目秦墨准备让兵士们每天练习一个时辰,最好能达到戚继光将军兵书中的要求那样,那就是如鼓声不绝,就算前面是水火,也必须跳入!如鸣金该止,就算前面有财物可取,亦不许动!
秦墨这个穿越者的身份给他带来了巨大的优势!他决定把曾国藩编练湘军的方法和戚继光练兵的方法结合起来,总结出一套更适合他当下实情的练兵方法,毕竟完全照搬他们的练兵模式也不是很现实!
训练完旗鼓号令的兵士们吃完早饭,秦墨对他们进行了一次摸底考核,想看看他们的武艺、品行和家世到底怎么样?经过一番初步了解,秦墨心里也大概有些眉目了!
了解完以后,他把所有兵士集合起来,秦墨又开始了他的思想教导演讲,只见他还是站在昨天的高台上朗声道:“一个月后,我们会从你们之中选拔出十名小旗官,到时会由你们的总旗官牛叔和唐奎决定谁成为他们的小旗官,小旗官选出来后会由他们自行选择手下的军士,到时候选不上的人只能去当火头军!那样的话月银减半!也就是说你们这一个月的表现将决定你们的前程,决定你们能不能得到这份优厚的饷银!听明白了吗?”
温梨是一个倒霉的孩子,自从十岁那年父亲去世,财阀老妈就赘了新老公,继父带着两个拖油瓶进了她们家。 一夜之间,她从财阀千金变成了灰姑娘。被继父磋磨,被两个继兄辱骂,被送到乡下,遇见了她的凤凰女...
身为一只混迹在城市里的流浪狗,奇乐深知生存之道无非两点。 第一,能卖萌讨食,在人类面前做好一只随时能摊肚皮的友好小狗狗。 第二,能逞凶斗狠,面对同类的时候,毫不犹豫直接干翻对方。 它凭借着这两点在这个城市混的风生水起,将自己养的油光水滑,小日子过得十分潇洒快活。 直到有一天,一辆警车停在了老街巷口处,领头人打开了车门,一头比它身量高出许多的狼青犬一跃而下。 这头狼青高大威猛,带着特警犬类的配套措施,一身武装,戴着铁质的防咬套。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它的嘴套解开,露出了尖利的獠牙,一声令下,身形如离弦的箭般骤然射出,消失在了视野里。 奇乐第一次感觉到狗和狗之间是不一样的。 * “洛九!”训导员一声令下,警犬洛九立刻蹲坐好,目光十分坚定地看着前方。 但很快,它的目光就落在了墙角缝隙里的一个同类身上。 那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它,一双狗眼里透着一丝算计,看着不太像是什么好狗。 洛九被盯得烦了,不耐烦地低吼警告对方一声。 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害怕到逃跑,反倒是更有兴致地竖起了两只耳朵,挑衅着洛九。 洛九下意识地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训练结束后的洛九第一时间走到了对方身后,这条流浪狗尚未察觉到危险来临,它猛地一口叼住了对方的后脖颈,这条流浪狗立刻挣扎起来:“撒嘴!谁这么缺德叼我后脖颈!” …… 奇乐觉得自己应该总结一下保命要素第三条:当你干不翻对方的时候,大概率会被对方干翻。 不得不承认,它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爱恨情仇……......
方远穿成了书中的炮灰师兄,书中他和其他人都疯狂地爱慕小师妹,为小师妹痴为小师妹狂,为小师妹框框撞大墙。 可惜最终是反派萧情得了手,不仅杀遍所有情敌,抱得佳人归,还在娶回人后将其冷落深阁,踩了正派一大脚。 方远:呵,远离剧情保平安。 然而在看过小师妹一眼后—— 真香。 * 方远暗戳戳的喜欢人家,具体表现为: 帮中了药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受了情伤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投怀送抱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这过程中,方远觉得小师妹也喜欢上了自己,具体表现为: 他不小心亲到了小师妹的脸,有点软;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抱小师妹扑街了,有点重;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撞到了小师妹的白肚肚,有点硬; 小师妹意味深长。 直至某日,方远和中了情药的小师妹一起滚到了洞穴中,发觉不对:“……” 那人眼神幽深,有力的手臂紧紧搂住了他:“好师兄,怎么不说话了?” 不敢、不敢动。 * 那天,小师妹变成了好兄弟,方远哭着离开了门派,决定去寻找天涯另外的芳草。 然而刚出门派,他就遇见了等候已久的反派。 反派脱下了面具。 方远:…… 这赫然是他刚才负心抛弃的小师妹。 ①1v1,结局HE,攻女装清冷美人,男装神经病挂,左右手互博,前期箭头看不出,但唯爱受,弯成蚊香 ②剧情流×感情流,慢热,微修罗场。 ③喵=v=...
“你吃了我的化龙骨!”“我也没办法,不吃我就醒不过来。”“小姑姑,我的化龙骨没了。”...
面对各种各样麻烦、困境、困惑、险境时,他努力奋斗,积极进取,一步一步转危为机,当实现自己人生理想时,他又将何去何从?(这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可能不会太精彩,但融合了自己的一些主观想法,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或批评!特此申明:本书内容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