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笔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楔子1:(第2页)

人群立马鸦雀无声。

十三公子慢悠悠地徘徊在众月侍身边:“月侍身为我的仆从,好歹也算是慕家的人,我不希望他们死后被挫骨扬灰,不能往生。主仆一场,我从没为他们做过什么,很是惭愧。既然今夜我注定难逃一死,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用我的命换端木前辈一诺:留月侍全尸。至于我,要杀要剐,各位随意。”

人群又炸了!

“留全尸?你还想让他们投胎转世,生而为人,为祸苍生?”

“如此穷凶极恶,十恶不赦的祸害,哪有资格要求留全尸?”

“就是!必须挫骨扬灰,叫其魂飞魄散,方能解我等心头之恨!”

此起彼伏的吵闹和叫嚣不绝于耳。端木云端极为恼怒:“住口!越说越不像话了!今日我等结伴来此,并非为一己之私,而是为了匡扶正义!”

“正义换了立场,也会血流遍地,白骨累累,不是么?”十三公子以眼神制止了想动手的黑衣男子和月侍,“端木家世代名士,受万人敬仰;端木前辈亦正直公允,德高望重,尚善之名比肩空谷大师,晚辈敬服。只要您允诺,十三和月侍即刻赴死,绝无二话。”他看了看蠢蠢欲动的人群,抓起一把雪,随手撒了出去。众人刚感受到他衣袖带起的风,便有不少人倒地不起,一个个都伤得不轻。“想要你们的命,其实没那么困难。只是,我不愿再杀人。可若是你们不依不饶,苦苦相逼,那也不妨试试看。看看拼到最后,是鱼死得快,还是网破得快。”

各派掌门人都极为震惊:自己也算是高手了,竟没能看清楚他用的是何种招式。此人的功力深不可测!真要动起手来,单单只他一个人,我方就要折损不少。若能不损一兵一卒就解决此事,当真是再好不过了。

端木云端征求各掌门的意见后,整整衣襟,指天发誓:“老朽端木云端以端木家的名誉起誓:绝不许任何人作践月侍的尸身!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无影门掌门石中堂虽心不甘情不愿还怨恨难解,但介于目前的形势,他无法以一己之力对抗众人,只得忍而不发。其余人自知不是十三公子的对手,眼下又少了各大门派的支持,自然不敢造次,只得一边暗自咒骂端木家这惹不起的老匹夫,一边恨恨地盯着月侍,总还想找个机会攻其不备,斩杀一二,也不枉千里迢迢奔波这一遭。

黑衣男子脸色大变,扑通跪倒在地。他的话还来不及出口,十三公子已出手如电,点了他几处要紧的穴位。他不能动,不能说,只有眼睛是自由的。他望着十三公子,眼里流转着令人费解的情绪。众月侍也没好到哪里去,也只有眼珠尚能转动。

一个赏金杀手以为机会来了,手疾眼快奋力刺出一剑,刺向离他最近伤势也最重的那名月侍。大概他想拔得头筹,好赶回去交差。又或者,他想给自己往后的江湖岁月留点可以炫耀的资本:想当年,老子手起刀落,手刃月侍,那叫一个痛快!他太兴奋了!兴奋得忘记了十三公子的存在。只听得“咔嚓”一声轻响,天与地在他眼里掉了个。他怔怔地盯着岩石上厚厚的积雪和雪地里深浅不一的脚印,不明白自己的脸为何会贴着雪。他费力地动了动脖子,一股腥甜的气味冲进了他的鼻腔。血?谁的血?是谁热气腾腾的血浸红了冰冷刺骨的雪?是我的?他徒手将我身首异处了?好快的手!好利的手!

十三公子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听起来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哪怕是我养的一条狗,也轮不到你来动手。”他的声音既不失之于生气的浮躁,又不失之于高傲的冷漠,不高不低,不疾不徐,不冷不热,不愠不怒,温和如三月的徐徐春风,却含着一股暗拨心弦的柔韧之力和不可冒犯的王者之气。

那赏金杀手竟颇感安慰:死就死了吧!死在你手里,好过不明不白地死在这混沌乱世。他看着自己轰然倒地的身体,眼珠僵在了眼眶里。

再也没人敢贸然出手。

十三公子捡起黑衣男子掉落在地的佩剑,轻轻叩了叩剑身:“霜月出,妖邪没。可惜了,柳老先生最为得意的传世之剑,就要易主了。”说罢,他翻腕亮剑,转身刺向月侍,霜月薄如蝉翼的剑锋穿过他们的胸膛,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只有微微的凉意。

黑衣男子的目光随着霜月起起落落,最后刺入他的心脏又离开。他眼见十三公子悠然地拭去剑上的血,眼见他抬手将剑钉入冻了千百年的山石,眼见他将一粒粒梅花状的丹丸塞进月侍胸前,眼见他将倒下的人整齐地排成两排,最后看他的手从自己胸前滑过。弥留间,他听见有个声音在耳边说:“生死契已还,你我再无瓜葛。从此,你自由了。”

热门小说推荐
凤凰女,但万人迷

凤凰女,但万人迷

温梨是一个倒霉的孩子,自从十岁那年父亲去世,财阀老妈就赘了新老公,继父带着两个拖油瓶进了她们家。  一夜之间,她从财阀千金变成了灰姑娘。被继父磋磨,被两个继兄辱骂,被送到乡下,遇见了她的凤凰女...

撒嘴,别叼着狗!

撒嘴,别叼着狗!

身为一只混迹在城市里的流浪狗,奇乐深知生存之道无非两点。 第一,能卖萌讨食,在人类面前做好一只随时能摊肚皮的友好小狗狗。 第二,能逞凶斗狠,面对同类的时候,毫不犹豫直接干翻对方。 它凭借着这两点在这个城市混的风生水起,将自己养的油光水滑,小日子过得十分潇洒快活。 直到有一天,一辆警车停在了老街巷口处,领头人打开了车门,一头比它身量高出许多的狼青犬一跃而下。 这头狼青高大威猛,带着特警犬类的配套措施,一身武装,戴着铁质的防咬套。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它的嘴套解开,露出了尖利的獠牙,一声令下,身形如离弦的箭般骤然射出,消失在了视野里。 奇乐第一次感觉到狗和狗之间是不一样的。 * “洛九!”训导员一声令下,警犬洛九立刻蹲坐好,目光十分坚定地看着前方。 但很快,它的目光就落在了墙角缝隙里的一个同类身上。 那家伙正在鬼鬼祟祟地打量着它,一双狗眼里透着一丝算计,看着不太像是什么好狗。 洛九被盯得烦了,不耐烦地低吼警告对方一声。 谁知对方不仅没有害怕到逃跑,反倒是更有兴致地竖起了两只耳朵,挑衅着洛九。 洛九下意识地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训练结束后的洛九第一时间走到了对方身后,这条流浪狗尚未察觉到危险来临,它猛地一口叼住了对方的后脖颈,这条流浪狗立刻挣扎起来:“撒嘴!谁这么缺德叼我后脖颈!” …… 奇乐觉得自己应该总结一下保命要素第三条:当你干不翻对方的时候,大概率会被对方干翻。 不得不承认,它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了。...

天覆九极

天覆九极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爱恨情仇……......

论认错性别的下场

论认错性别的下场

方远穿成了书中的炮灰师兄,书中他和其他人都疯狂地爱慕小师妹,为小师妹痴为小师妹狂,为小师妹框框撞大墙。 可惜最终是反派萧情得了手,不仅杀遍所有情敌,抱得佳人归,还在娶回人后将其冷落深阁,踩了正派一大脚。 方远:呵,远离剧情保平安。 然而在看过小师妹一眼后—— 真香。 * 方远暗戳戳的喜欢人家,具体表现为: 帮中了药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受了情伤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投怀送抱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这过程中,方远觉得小师妹也喜欢上了自己,具体表现为: 他不小心亲到了小师妹的脸,有点软;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抱小师妹扑街了,有点重;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撞到了小师妹的白肚肚,有点硬; 小师妹意味深长。 直至某日,方远和中了情药的小师妹一起滚到了洞穴中,发觉不对:“……” 那人眼神幽深,有力的手臂紧紧搂住了他:“好师兄,怎么不说话了?” 不敢、不敢动。 * 那天,小师妹变成了好兄弟,方远哭着离开了门派,决定去寻找天涯另外的芳草。 然而刚出门派,他就遇见了等候已久的反派。 反派脱下了面具。 方远:…… 这赫然是他刚才负心抛弃的小师妹。 ①1v1,结局HE,攻女装清冷美人,男装神经病挂,左右手互博,前期箭头看不出,但唯爱受,弯成蚊香 ②剧情流×感情流,慢热,微修罗场。 ③喵=v=...

万骨之主

万骨之主

“你吃了我的化龙骨!”“我也没办法,不吃我就醒不过来。”“小姑姑,我的化龙骨没了。”...

夜渡心河

夜渡心河

面对各种各样麻烦、困境、困惑、险境时,他努力奋斗,积极进取,一步一步转危为机,当实现自己人生理想时,他又将何去何从?(这是作者的第一部作品,可能不会太精彩,但融合了自己的一些主观想法,希望听到大家的意见或批评!特此申明:本书内容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